作者:陈俊仪 黄燕娜 黄佳煜 本报记者 雷晴
看着这家企业营运数据,检查人员有些疑惑:企业成立后近两年时间,经营均处于“沉寂”状态,随后营业额激增,之后却又断崖式下降,这究竟是一家什么企业,为何经营轨迹如此奇怪?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一稽查局)最近联合警方查处一起团伙性虚开发票违法犯罪案件。专案组经调查确认,2019年—2023年,涉案团伙控制大量空壳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涉及金额4.2亿元。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审理后,随着法院判决结果的作出,涉案违法人员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一家“蹊跷”公司牵出一批疑点企业
2023年3月,厦门市税务局税务人员发现辖区一家名为Q公司的企业申报信息异常。税务人员认为该企业存在虚开发票违法嫌疑,于是将线索传送至第一稽查局。
检查人员立即对Q公司进行案头分析。Q公司于2018年成立,初期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成立后直至2020年初,企业未发生任何经营业务。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营业额出现激增,对外共开具发票175份。但2021年1月Q公司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就再未发生经营业务,此后均为零申报。
检查人员不由心中疑惑:Q公司成立后处于“沉寂”状态,随后营业额短期激增,此后又断崖式下降,这究竟是一家什么企业,为何经营轨迹如此奇怪?
在分析企业发票数据的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Q公司下游19户受票企业中,有3户均是连续数月无纳税申报的非正常企业。在对3户企业关联分析后,他们发现,这些企业的财务负责人竟然与Q公司一致,都是黄某。
这引起了检查人员的警觉,决定利用人名实施扩展核查。发现辖区内由黄某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等职务的企业,竟然有58户之多,并且这些企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
追踪这条线索,检查人员核查了58户企业的发票数据和申报情况,发现其中有49户企业均存在与Q公司类似的短期集中大额开票、有销无进等行为特征,而这些均是虚开发票违法的特征特点。为验证判断,检查人员对49户疑点企业作了实地核查,果然其注册地址均为假地址。
综合核查结果,检查人员认为,包括Q公司在内的59户企业疑点突出,具有虚开发票违法重大嫌疑,并有团伙作案迹象。于是,第一稽查局决定成立检查组对疑点企业立案调查。
疑点重重的财务咨询公司
检查组决定,循着49户疑点企业这条线索,继续深挖深查,希望能够发现更多线索,同时核实是否存在“漏网”疑点企业。检查组利用税收大数据技术,对49户疑点企业实施信息追踪和筛查,针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开票人、投资人”等企业六类人员开展关联分析。
不久,吴某、张某两人进入检查人员视线。这两人频繁为49户疑点企业领用发票,并且均就职于一家名为X财务咨询公司的涉税中介企业,而X财务咨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别人,正是黄某。
检查小组对49户疑点企业的开票特征、开具发票流向等核查后发现,它们的下游受票企业中,有大量企业对外开票时使用的IP地址相同。这个地址就是X财务咨询公司的地址。检查人员对X财务咨询公司进行了追查,发现共有72户企业曾多次使用X财务咨询公司IP地址顶额对外开具发票。鉴于违法嫌疑企业越来越多,为加快案件查办进程,第一稽查局将案件情况向厦门市公安机关作了通报,并与警方成立了税警联合专案组。专案组分析案情后认为,X财务咨询公司与涉案人员和众多疑点企业均有关联,该公司应是涉案团伙从事违法活动的重要“工具”。因此,专案组决定以X财务咨询公司为突破口,对所有与其相关的企业、人员、业务实施核查。
在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X财务咨询公司是由黄某和饶某于2019年共同注册成立的涉税中介企业,二人为夫妻关系。办案人员将饶某的身份信息,与实名办税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记录进行比对后,确认饶某曾为多家虚开嫌疑企业办理过发票领用业务。
开票窝点中的交锋
专案组利用技侦技术,对涉案人员行踪进行了布控追踪,并在此过程中,获得了黄某、饶某、胡某等涉案人员,对外招揽客户、从事“发票业务”的部分通信信息。随后,联合专案组实施了分组抓捕行动,由于部署周密,涉案人员黄某、饶某、胡某、吴某等团伙成员悉数落网。
但在X财务咨询公司办公地,办案人员仅发现了大量企业的注册资质和申报资料,现场并没有发现企业公章、空白发票等虚开违法案件的关键物证。办案人员现场对涉案团伙主要成员黄某、饶某、胡某作了讯问。但几人坚称,现场发现的所有资质和资料,均为企业客户委托该公司用于正常纳税申报,并非用于虚开发票等违法活动。
在讯问过程中,办案人员注意到,几名涉案人员在回答问题时,眼神虽然飘忽不定,但都会貌似不经意地看几眼天花板。办案人员发现,X财务咨询公司办公室天花板吊顶有些异常,似乎有挪动过的痕迹。专案组当即决定对X财务咨询公司办公室进行“地毯式”搜查。不久,办案人员从办公室天花板吊顶板后、空调外挂机与外墙缝隙处、办公室后的宿舍床底等处,陆续发现了149个企业公章和74个发票专用章,以及大量企业营业执照和未开具的空白发票等物证。此外,在一个塑料袋中,办案人员还发现了一本载有详细“发票买卖”业务的记账本。
按照这本记账本中的内容,专案组重点选择了其中记载的几十户下游受票企业,核查了其与胡某、黄某团伙控制的涉案企业的“购销业务”。结果显示,企业间的所谓业务均为虚假业务,下游受票企业获取的发票均为虚开发票。补充查证工作完成后,专案组再次对胡某、黄某和饶某等人作了讯问。面对办案人员出示的大量调查证据,胡某、黄某等涉案人员再也无法自圆其说,承认了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
经查,胡某、饶某和黄某等人结成违法团伙,在胡某策划和组织下,饶某和黄某等人通过注册或购买等方式控制163户空壳企业,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7008份,涉及金额4.2亿元。近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认定胡某、黄某、饶某均构成虚开发票罪,并依法作出判决,主犯胡某,从犯黄某、饶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受到法律的制裁。
■税案评析
以点带面,深挖细查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局长 陈琳琳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团伙性虚开发票违法犯罪案件。
案件查办过程中,税警双方密切合作,税务部门利用信息技术追踪筛查,使违法团伙操纵的空壳企业逐一现身;公安机关发挥技侦和人员布控等优势,加速案件调查进程。税警双方紧密协作,很快挖出了涉案团伙费尽心机构建的“黑色业务链条”,最终将这起团伙虚开案件顺利查结。
本案的破获,为查处类似虚开违法案件提供了可参考借鉴的思路。
深挖细查,不放过任何疑点。本案中,检查人员收到线索后,对疑点企业下游受票企业情况实施扩展分析,因此发现了部分受票企业财务负责人与疑点企业财务负责人相同这一异常情况。检查人员以关键人员为“锚点”实施关联核查,结合调查中显现的人员、企业、开票地址等线索,连点成线,聚线成面,最终挖出了违法团伙布局的所有空壳企业,为案件的准确定性和查深查透奠定了坚实基础。
审慎细致,取证扎实。本案查办中,违法窝点的检查取证是重要环节。在违法窝点核查伊始,寻证不顺的情况下,办案人员从现场讯问时,涉案人员反常言行中寻获线索,对企业办公地实施“地毯式”搜查,不仅找到了违法团伙藏匿的大量企业公章等虚开违法物证,还取得了违法团伙虚开“账本”。由于铁证如山,违法人员只能对其虚开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