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税信息协会欢迎您!
2025年03月12日 星期三
纳税人收到数电发票哪些情况需要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用途确认?
2024年12月09日 17:49:33
阅读量:28
信息来源:税务总局12366服务平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规定, 十、受票方取得数电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成品油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勾选成品油库存的,应当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确认用途有误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
   十二、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福建省财税信息协会 维护单位:龙采科技 闽CP备14019276号-1
联系电话:0591-87505250 监督投诉:0591-8756207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33号 邮编:350001 邮箱:fjscsxx@163.com
微信公众号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