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协会概况
信息公开
协会通知
协会动态
最新动态
财税政策
政策解读
纳税辅导
纳税信用
专题专栏
会员服务
入会申请
培训报名
会员资格查询
会员风采
公众参与
合作申请
监督投诉
资料下载
《福建财税》编辑部
党建工作
首页
协会概况
信息公开
协会通知
协会动态
最新动态
财税政策
政策解读
纳税辅导
纳税信用
专题专栏
会员服务
入会申请
培训报名
会员资格查询
会员风采
公众参与
合作申请
监督投诉
资料下载
《福建财税》编辑部
党建工作
福建省财税信息协会欢迎您!
2025年03月20日 星期四
企业资产盘亏是否可以直接税前扣除?
2024年07月08日 16:38:35
阅读量:824
信息来源:税务总局网站
对企业盘亏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盘亏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上一篇:
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免税额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一篇:
2025年3月份福州市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信用积分情况公示
国家相关部委网站
国家统计局
民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政府网
省级政府机关网站
福建省医保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财政厅
省政府网站
各地市网站
其他网站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中国税务报
求是网
央视网
人民网
首页
|
协会概况
|
信息公开
|
会员服务
|
公众参与
|
《福建财税》编辑部
|
党建工作
主办单位:福建省财税信息协会 维护单位:
龙采科技
闽CP备14019276号-1
联系电话:0591-87505250 监督投诉:0591-8756207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33号 邮编:350001 邮箱:fjscsxx@163.com
微信公众号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