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税信息协会欢迎您!
2024年12月22日 星期天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的公告
2024年02月20日 17:59:39
阅读量:657
信息来源:财政部

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主办单位:福建省财税信息协会 维护单位:龙采科技 闽CP备14019276号-1
联系电话:0591-87505250 监督投诉:0591-8756207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33号 邮编:350001 邮箱:fjscsxx@163.com
微信公众号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