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管理,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如果纳税信用被扣分,有办法来修正么?如何正确使用“修复”和“复评”?今天,小编就用四种场景来帮你快速分辨“修复”和“复评”~
场景一:
解决方法:立即补缴税款与滞纳金后【申请修复]。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场景二:
解决办法:A公司应尽快提醒B公司解除非正常户状态并【申请修复],在B公司修复D级后尽快【申请修复]A公司的信用等级。
B公司修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A公司修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中的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一是非正常户纳税人修复后纳税信用级别不为D级的,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重新评价纳税信用级别。二是D级纳税人修复后纳税信用级别不为D级的,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重新评价纳税信用级别;D级纳税人未申请修复或修复后纳税信用级别仍为D级的,被关联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重新评价纳税信用级别。
税信用修复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还有其他几种可适用情形哦,小编对此进行了汇总,一起来看看吧!
1.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2.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等级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3.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4.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
5.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6.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7.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人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8.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开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场景三:
解决方法:自查核实确认已按期申报后【申请复评]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认为部分纳税信用指标扣分或直接判级有误或属于非自身原因导致,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会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
场景四:
解决方法:经营满12个月的新设立纳税人可【申请复评]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规定,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已满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纳税人可申请纳税信用复评,税务机关在次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信用级别。
友情提示:
纳税信用修复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了失信行为并且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后向税务机关申请恢复其纳税信用的情形。纳税信用复评适用于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认为部分纳税信用指标扣分或直接判级有误或属于非自身原因导致,而采取的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纳税信用修复的前提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年度评价结果无异议,如有异议,应先进行纳税信用复评后再申请纳税信用修复。